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要求,我市將開展小餐飲專項整治行動。
一、整治時間為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6月20日。對城區范圍內的經營面積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飲開展專項整治,通過規范、整改達標、取締,使我市小餐飲行業達到“證照齊全、布局基本合理、設施基本齊備、制度完善、衛生達標”的總體目標。
二、各小餐飲經營業主在5月30日前要對照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要求自行整改,做到規范經營,證照齊全、功能設施完善、內部管理規范,衛生整潔有序。
(一)配備有效的餐具、飲具清洗和消毒保潔設施,或使用具有消毒合格證明文件的消毒餐飲具;
(二)食品加工場所布局基本合理,具有貯存、冷藏冷凍等設備設施;
(三)從業人員具有有效健康證明,經營場所衛生整潔;
(四)在門店醒目位置懸掛小餐飲經營許可證、從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明,張貼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宣傳標識和禁止吸煙等標識。
三、禁止無證從事餐飲經營活動,違反者將根據《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證照過期或無證照的小餐飲經營業主,必須在公告之日起七日之內到湘潭市工商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和《小餐飲經營許可證》。?
四、對在規定時限內沒有進行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市人民政府將責成相關部門按《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規規定堅決予以取締。
投訴舉報電話:12331。
辦證照咨詢:
湘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雨湖分局:0731-52878625
湘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岳塘分局:0731-58551320
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湖分局:0731-58390573
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塘分局:0731-58521097
湘潭市食安辦??
2017年5月16日